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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潇(公告)

首次发布时间: 2024-11-12 打印

叶潇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叶潇保管不善,川(2017)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1645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潇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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