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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李本富)

首次发布时间: 2024-11-14 打印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德阳市政务中心三楼97号窗口                   

联系方式: 0838-2517499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李本富

房屋、土地

德阳市南城根街2号3栋2-2-1号

德阳市房权证市区字第0037183号,德阳市房河东区共字第000927号、德府国用(2004)第B18926-50696号

钱书珍







 

 

登记机构:(印章)

2024年 11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