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德自然资发(2023)42号对以下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不一致,现申请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
原权利人庞敏房屋已办理转移登记至彭玲,彭玲再次转移至刘荣,土地尚未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现刘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97号窗口,联系方式:0838-2517499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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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房权证市区字第0047042 号,德府国用(2003)第B10992-26717号 |
庞敏 彭玲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市区东街城市花园A-1栋1-4-3号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