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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诗雨(公告)司法裁决

首次发布时间: 2025-02-19 打印

公 告

根据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121执190号之一;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121执190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2-002630,C0039276

 

 

肖诗雨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510601003002GB00100F00010198

德阳市长江东路171号云尚公寓1栋1-15-13号


 

2025年 2 月 19 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