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03执2521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03执2521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德阳市房权证市区字第0146641号 土:2010-026635 抵:川(2022)0006072号 |
董剑锋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1002GB00028F00020052 | 德阳市天山北路108号凯帝苑2幢2-2号 |
2025年 2 月 19 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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