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德旌区黄许镇国有(2011)第01033号 | 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旌阳区黄许镇双原村一组 | |
2 | 德市国用他项(2014)第00132号 | 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 | 他项权利 | 旌阳区黄许镇双原村一组 |
德阳市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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