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03执2711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03执2711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德阳市房权证市区字第0081014号;(2005)第B34445-45980号 抵:(2016)0000262号 |
余福林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4004GB00042F00010027 | 市区凉山路16号彩泉花园B-1幢3-3-1号 |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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