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平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480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平
2025年3月20日
上一篇:刘忠成不动产登记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下一篇:陈昊(公告)司法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