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604执896号;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0604执896号之二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川(2022)德阳市不动产权第0029933号 抵:川(2023)德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021号 |
陈昊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0601002006GB00016F00140150 | 德阳市嵩山街33号水岸花都14栋3-2-1号 |
2025年 3月 21 日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