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刘薇)
首次发布时间:
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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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川0603执恢519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603执恢519号。公告作废位于:德阳市珠江西路86号锦绣珠江1期4栋3-1-1号登记在刘薇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号:C00202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德府国用(2012)第008145号]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刘薇所有的[房屋产权证号:C00202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德府国用(2012)第008145号]公告作废。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