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甘波)
首次发布时间:
2019-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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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川0603执恢571号;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603执恢571号。公告作废位于:德阳市河东区庐山南路198号汇乐馨苑11栋71号车位,登记在甘波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号:00985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德府国用(2006)第B38308-71912号]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甘波所有的[房屋产权证号:00985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德府国用(2006)第B38308-71912号]公告作废。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