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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杨旭东)

首次发布时间: 2019-06-26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川0682执恢105号之一;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0682执恢105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C0219705
土:(2016)08439
杨旭东 住宅   河东区珠江东路133号嘎纳印象6栋2-12-4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