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公 告(翟小静)

首次发布时间: 2019-06-26 纠正期剩余时间: 已过期 打印
公  告
       根据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川0603执恢319号之二;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0603执319号;对以下不动产公告作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C0024752
土:2011-001284
翟小静 住宅   德阳市区嵩山街11号左岸半岛C栋4-3-2号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