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投诉机制的通知
各区(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文件精神,畅通不动产登记投诉渠道,营造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的不动产登记环境,现将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投诉机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立投诉窗口
各地应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开设投诉窗口,受理群众反映可能存在的“窗口受理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闲聊不叫号”、“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等情况。
二、完善热线电话投诉机制
各地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应专设电话投诉热线,受理群众反馈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利用新媒体拓宽投诉反馈渠道
各地应借助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手机APP等开设在线投诉专区,受理群众反馈本地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四、投诉内容处理
投诉内容属于本部门的,承办机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处理,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处理结果。投诉内容不属于本部门的,应向投诉人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的反馈渠道。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