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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6-23 点击数:609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方案》的通知

川自然资办函〔2021〕82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四川省自然资源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1621


 

 

四川省自然资源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方案

为提升全省自然资源行业政务服务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数据资源共享,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共享应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7)和《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工作方案的函》(川数中心函﹝202154)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电子证照是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履行政务管理职责和提供政务服务中产生、传输和存储的各类证件、证明、批文等办事结果的数据文件。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利企便民、强化服务、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工作原则,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根据电子证照国家标准统一要求,推进自然资源行业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为构建全省自然资源行业数字化监管和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电子证照目录。根据国办下发的证照目录清单和行业国家电子证照工程标准,结合实际发证情况,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电子证照目录,目前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共涉及9个电子证照。下步根据工作实际,对电子证照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二)统一电子证照标准。相关电子证照,有国家电子证照工程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电子证照工程标准的,结合实际制定统一的证照工程标准,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同一证照名称、底图、尺寸等一致。

(三)明确共享应用场景。逐一梳理电子证照的适用场景、合法应用效力及适用范围要求,全力拓展电子证照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场景,精简企业群众办事材料,降低办事成本。按照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推进电子证照在全省跨行业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互认,并通过“全程网办”实现电子证照全国通用。

(四)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对照证照目录在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中认领电子证照,并与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印章绑定。基于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做好电子证照统一管理工作,全省自然资源行业有效期内的存量证照数据及时归集到位,增量电子证照在省一体化平台同步生成。明确电子证照核验方式,确保电子证照通过“天府通办”APP出示、核验,或者通过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核实电子证照真伪。加快推进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完成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并实现与省一体化平台对接,高效规范开展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工作。

三、应用场景

(一)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1.不动产登记服务领域。一是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可以查询、查看、预览所属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列表及照面信息,通过选择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完成申报材料的递交。二是窗口申报。窗口申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窗口工作人员可以查看、预览办理事项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列表及照面信息,通过选择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完成申报材料的递交。三是部门审批。政务服务人员可以查看、预览证照持有人递交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照面信息,并验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状态是否有效。

2.跨部门应用领域。依托与住建、税务、市场监管、公安、公用事业以及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共享、核实和互认,企业和群众在取得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缴税、公安户籍管理、居民子女上学、企业开办、金融服务等事项时,可直接出示电子证照,或由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提取相关证照信息进行认证,通过共享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方式,来替代查验纸质不动产权属证书环节,打破部门、行业间在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信息孤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动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一网通办”。

3.市场经营领域。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不动产交易市场中的运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可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移动APP或经认可的其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信息在线核验,有效减少因虚假证书导致的社会矛盾,保护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权。

(二)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1.政务服务领域。一是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可以查询、查看、预览所属的电子证照列表及照面信息,通过选择电子证照,完成申报材料的递交。二是窗口申报。窗口申报时,窗口工作人员可以查看、预览办事主体的电子证照列表及照面信息。通过选择电子证照,完成申报材料的递交。三是部门审批。政务服务人员可以查看、预览证照持有人递交的电子证照照面信息,并验证电子证照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电子证照状态是否有效。四是跨部门应用。通过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进一步精简材料,推动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一网通办”。

2.执法检查领域。各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检查时,对持证人出示的矿业权电子证照或纸质凭证的合法合规性予以审核认可,并通过“天府通办”或政务服务网在线核验电子证照或纸质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3.行业监管领域。推进电子证照信息与综合执法监督系统、抵押备案、司法查封、安全应急检查、环保督察、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是否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业监管系统的融合应用,加强对矿业权的动态监督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1.政务服务领域。一是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可以查询、查看、预览所属的电子证照列表及照面信息,通过选择电子证照,完成申报材料的递交。二是窗口申报。窗口申报时,窗口工作人员可以查看、预览办事主体的电子证照列表及照面信息。通过选择电子证照,完成申报材料的递交。三是部门审批。政务服务人员可以查看、预览证照持有人递交的电子证照照面信息,并验证电子证照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电子证照状态是否有效。四是跨部门应用。通过电子证照共享互认,进一步精简材料,推动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一网通办”。

2.执法检查领域。规划实施监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和检查时可在线核实相关证照办理情况;可在线核验凭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3.行业监管领域。推进电子证照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各类督察检查等行业监管系统的融合应用,为科学决策、强化监管提供支撑。

(四)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1.政务服务领域。一是窗口申报。窗口申报时,窗口工作人员可以查看各单位申报资质是否与已有资质冲突(有施工资质不可申报监理资质);是否满足延续或在原有资质上升级资质期限的条件;二是网上申报。各单位在新申报或延续、变更资质时,可以在网上填写单位名称、所申请事项、单位名称、法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经办人员联系方式,便于窗口人员系统录入及便于后期证件发放减少纸质证照使用

2.执法检查领域。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便于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及时查看抽查的资质单位拥有各项资质情况及是否有不良行为扣分情况;二是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检查,检查人员可查看各资质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业务等弄虚作假的情况

3.行业监管领域。通过电子证照查询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便于加强对地灾防治项目市场主体日常信用监管

4.招投标领域。电子证照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及政府采购,便于企业使用携带。同时便于从业单位在政务服务网或移动APP上查询资质真伪。

厅相关处(室、局)和厅相关直属单位要针对一体化平台上生成的电子证照类型,全面梳理细化应用场景,加快推进线上共享、线下亮证及行业应用方面工作,促进高频电子证照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场景中的共享应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多渠道宣传推广电子证照共享应用,鼓励自然资源行业企业、人员使用电子证照,为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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